(b)薪资报酬委员会
薪资报酬委员会之职责为:定期检讨本组织并提出修正建议、订定并定期检讨董事及经理人之绩效目标与薪资报酬之政策、制度、标准与结构、定期评估本公司董事及经理人之绩效目标达成情形,并订定其个别薪资报酬之内容及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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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资报酬委员会绩效评估
1、薪资报酬委员会绩效评估之衡量项目包括五大面向:
2、薪资报酬委员会绩效评估由总管理处负责执行,依据本公司「董事会绩效评估办法」采问卷方式定期向各委员对委员会运作进行评估。绩效评估结果将作为公司检讨、改进之依据。
(c)审计酬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之运作以公司财务报表之允当表达、签证会计师之选(解)任及独立性与绩效、公司内部控制之有效实施及公司法令及规则之遵循监督为主要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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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员会绩效评估
1、审计委员会绩效评估之衡量项目包括五大面向:
2、审计委员会绩效评估由总管理处负责执行,依据本公司「董事会绩效评估办法」采问卷方式定期向各委员对委员会运作进行评估。绩效评估结果将作为公司检讨、改进之依据,以能确实监督公司存在或潜在之风险。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与内部稽核主管及会计师之沟通政策:公司治理網頁\獨立董事、審計委員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政策.pdf
(d)公司治理主管
为保障股东权益并强化董事会职能,本公司经110/05/13董事会决议通过,委派财务主管杨淑玲担任公司治理主管,为负责公司治理相关事务之最高主管。财务主管杨淑玲担任公开发行公司财务单位主管职务达三年以上之经验,其主要职责为依法办理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相关事宜、制作董事会及股东会议事录、协助董事就任及持续进修、提供董事执行业务所需之资料、协助董事遵循法令等。
公司治理主管除初任者应自担任此职务之日起一年内至少进修18小时外,每年应至少进修12小时。
本公司杨淑玲公司治理主管于就任后业之进修,详细内容如下:

110年度公司治理运作及执行情形
1、不定期汇整公司经营领域及公司治理相关之最新法令规章,提供董事参考,或依董事要求,协助董事了解执行业务时应遵守之法规。确认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之召开符合相关法令及公司治理规范。
2、提供董事所需之公司资讯,并协助董事与各业务主管沟通、交流。
3、独立董事如有与评估结果如下险。
4、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