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董事会
依本公司章程规定,设置董事七人组织董事会,董事选举采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之一之候选人提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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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绩效评估
绩效评估由总管理处负责执行,依据本公司「董事会绩效评估办法」,每年定期执行董事会及功能性委员会之绩效自我评估。
●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落实情形
依据本公司「公司治理实务守则」第三章第20条规定,董事会成员组成除应就本身运作、营运型态及发展需求拟订适当的多元化方针外,也须为达公司治理之目标,董事会整体应具备执行职务所必须之知识、技能及素养之能力如下:
一、营运判断能力 五、产业知识
二、会计及财务分析能力 六、国际市场观
三、经营管理能力 七、领导能力
四、危机处理能力 八、决策能力
为强化效能并达上述目标,董事会成员组成应考量多元化,除董事间应有超过半数之席次,不得具有配偶或二亲等以内之亲属关系外,并就本身运作、营运型态及发展需求拟订适当之多元化方针,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二大面向之标准:
1.基本条件与价值:性别、年龄、国籍及文化等。
2.专业知识与技能:专业背景(如法律、会计、产业、财务、行销或科技)、专业技能及产业经历等。
董事会成员应普遍具备执行职务所必须之知识、技能及素养,其整体应具备之能力如下:
营运判断能力、会计及财务分析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危机处理能力、产业知识、国际市场观、领导能力、决策能力
本公司执行情形,董事会成员共有7名,含2名具员工身份之董事及3名独立董事,各董事的专业领域涵盖化学、财务、会计、经营管理或公司业务所需之工作经验及专长。董事会成员的年龄分布为31~40岁有1人、51~60岁有2人,61~70岁有2人,71岁以上有2人。 3名独立董事中有1名任期年资在3年以上,2名任期年资在半年以上。本公司向来关注董事会成员性别平等,现阶段有女性董事1名比率达14%。
(b)薪资报酬委员会
薪资报酬委员会之职责为:定期检讨本组织并提出修正建议、订定并定期检讨董事及经理人之绩效目标与薪资报酬之政策、制度、标准与结构、定期评估本公司董事及经理人之绩效目标达成情形,并订定其个别薪资报酬之内容及数额。
薪资报酬委员名單審計委員會名單.pdf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上柜公司/薪资报酬委员会/公司代号5452)搜寻
●薪资报酬委员会绩效评估
1、薪资报酬委员会绩效评估之衡量项目包括五大面向:
2、薪资报酬委员会绩效评估由总管理处负责执行,依据本公司「董事会绩效评估办法」采问卷方式定期向各委员对委员会运作进行评估。绩效评估结果将作为公司检讨、改进之依据。
由于新任薪资报酬委员会于111/06/20临时董事会选任,任期自111/06/20~114/06/19,目前薪资报酬委员会绩效评估现正办理中;绩效评估结果预计提报112年度第一次董事会
(c)审计酬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之运作以公司财务报表之允当表达、签证会计师之选(解)任及独立性与绩效、公司内部控制之有效实施及公司法令及规则之遵循监督为主要目的。
审计委员名单审计委员会名单.pdf请至公开资讯观测站 (上柜公司/审计委员会/公司代号5452)搜寻
●审计委员会绩效评估
1、审计委员会绩效评估之衡量项目包括五大面向:
2、审计委员会绩效评估由总管理处负责执行,依据本公司「董事会绩效评估办法」采问卷方式定期向各委员对委员会运作进行评估。绩效评估结果将作为公司检讨、改进之依据,以能确实监督公司存在或潜在之风险。
惟审计委员会系首次于111/06/20临时董事会选任,任期自111/06/20~114/06/19,目前审计委员会绩效评估现正办理中;绩效评估结果预计提报112年度第一次董事会。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与内部稽核主管及会计师之沟通政策:公司治理网页\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与内部稽核主管及会计师之沟通政策.pdf
(d)公司治理主管
为保障股东权益并强化董事会职能,本公司经110/05/13董事会决议通过,委派财务主管杨淑玲担任公司治理主管,为负责公司治理相关事务之最高主管。财务主管杨淑玲担任公开发行公司财务单位主管职务达三年以上之经验,其主要职责为依法办理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相关事宜、制作董事会及股东会议事录、协助董事就任及持续进修、提供董事执行业务所需之资料、协助董事遵循法令等。
110年度进修情形:
依据财团法人证券柜台买卖中心上柜公司董事会设置及行使职权应遵循事项要点第24条规定,上柜公司应安排其公司治理主管之专业进修。
公司治理主管除初任者应自担任此职务之日起一年内至少进修18小时外,每年应至少进修12小时。
本公司杨淑玲公司治理主管于就任后业之进修,详细内容如下:

110年度公司治理运作及执行情形
1、不定期汇整公司经营领域及公司治理相关之最新法令规章,提供董事参考,或依董事要求,协助董事了解执行业务时应遵守之法规。确认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之召开符合相关法令及公司治理规范。
2、提供董事所需之公司资讯,并协助董事与各业务主管沟通、交流。
3、独立董事如有与评估结果如下险。
4、协助公司向董事会成员安排至少6小时之进修课程。
5、确认公司有为董事会成员办理「董监事责任保险」限额USD800万,已完成续保。
6、拟定董事会及各功能性委员会之年度工作计画,并于会前征询各董事意见以规划议程,并至少于前七日以邮件发送开会通知,且提供足够之会议资料,协助董事了解相关议题之内容,议题如有董事需利益回避时,予以事前提醒;并于法定期限内制作议事录。
7、依法办理股东会日期事前登记、法定期限内制作开会通知、议事手册、议事录等会议文件。
8、确认董事会及股东会之召开、决议程序及议事录符合相关法令及公司治理守则规范。
9、办理变更登记事务。
10、维护投资人关系:不定期更新公司网站资讯,使投资人了解公司财务、业务及公司治理等相关资讯,以维护股东权益
(e)內部稽核組織及運作: https://www.unicgroup.com/audit/
(f)相關規則辦法:https://www.unicgroup.com/regul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