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董事會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設置董事七人組織董事會,董事選舉採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之一之候選人提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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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績效評估
績效評估由總管理處負責執行,依據本公司「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每年定期執行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之績效自我評估。
●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落實情形
依據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三章第20條規定,董事會成員組成除應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擬訂適當的多元化方針外,也須為達公司治理之目標,董事會整體應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之能力如下:
一、營運判斷能力 五、產業知識
二、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六、國際市場觀
三、經營管理能力 七、領導能力
四、危機處理能力 八、決策能力
為強化效能並達上述目標,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除董事間應有超過半數之席次,不得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宜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二大面向之標準:
1.基本條件與價值: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
2.專業知識與技能:專業背景(如法律、會計、產業、財務、行銷或科技)、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等。
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其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營運判斷能力、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經營管理能力、危機處理能力、產業知識、國際市場觀、領導能力、決策能力
本公司執行情形,董事會成員共有7名,含2名具員工身份之董事及3名獨立董事,各董事的專業領域涵蓋化學、財務、會計、經營管理或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及專長。董事會成員的年齡分布為31~40歲有1人、51~60歲有2人,61~70歲有2人,71歲以上有2人。3名獨立董事中有1名任期年資在3年以上,2名任期年資在半年以上。本公司向來關注董事會成員性別平等,現階段有女性董事1名比率達14%。
公司向董事會成員安排至少6小時之進修課程。
5、確認公司有為董事會成員辦理「董監事責任保險」限額USD800萬,並已完成續保。
6、擬定董事會及各功能性委員會之年度工作計畫,並於會前徵詢各董事意見以規劃議程,並至少於前七日以郵件發送開會通知,且提供足夠之會議資料,協助董事了解相關議題之內容,議題如有董事需利益迴避時,予以事前提醒;並於法定期限內製作議事錄。
7、依法辦理股東會日期事前登記、法定期限內製作開會通知、議事手冊、議事錄等會議文件。
8、確認董事會及股東會之召開、決議程序及議事錄符合相關法令及公司治理守則規範。
9、辦理變更登記事務。
10、維護投資人關係:不定期更新公司網站資訊,使投資人了解公司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等相關資訊,以維護股東權益
(e)內部稽核組織及運作: https://www.unicgroup.com/audit/
(f)相關規則辦法:https://www.unicgroup.com/regulation/